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换届及学院搬迁工作中资产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学校机构调整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已完成,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在进行,同时近期部分学院搬迁工作陆续展开,为保证干部换届及学院搬迁工作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防止资产的丢失、损坏及安全事件(故)发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关于机构调整和干部换届相关资产交接工作

1.对于单位资产,原有处级机构撤销、合并或职能发生变化的单位,其资产依据部门职能归属进行交接。

2.对于处、科级干部岗位调整的,资产交接按照“人员调动,资产不动”的原则执行。即原岗位人员领用的办公电脑、办公家具等由接任者领用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予以变更。若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原单位领用的固定资产,须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资产调拨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原岗位人员作为领用人的办公电脑及办公家具等若闲置,资产暂调入资产管理员名下,留原单位,学校可统一调配使用。

3.以上具体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调整和处级干部换届期间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关于学院搬迁中资产管理工作

1.搬迁学院要严格保证搬迁资产的完好完整。学院要明确搬迁工作中的资产管理责任,加强对搬运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严防资产的丢失、损坏情况发生。资产管理员及资产领用人要认真履行责任,做到物随人走,账实相符。

2.不搬迁的资产在未履行交接程序前,搬迁学院继续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资产。

3.加强搬迁中的设备及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搬迁学院要制定危险源搬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和监督搬运人员按照规程实施搬运,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重点危险源等特殊物品的保管和运输,要对运输的重点危险源建立台账,搬运后及时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无丢失遗撒,避免意外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涉及特种设备(气瓶)搬运工作,应指定专人务必联系专业厂家,统一搬运。搬迁到位后,要尽快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等工作,做好试运行期间的安全保障及管理,确保搬迁后实验室安全运行。

4.对于进口减免税一般设备,在监管年限内变更使用地点的,除需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履行存放地变更程序外,还需尽快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产管理职责

各单位、各部门应进一步强化资产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在干部换届及搬迁工作中做到职责到人、资产到人,管理到位,保证学校资产交接规范、账物一致、资产完好,杜绝资产损失及安全责任事件(故)的发生。

(二)规范执行管理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员及资产领用人的职责,规范执行各类资产登记、领用、变更及报废处置等工作程序,及时完成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做好资产标识等工作,确保“账、卡、物”一致。

(三)开展资产清查监督

本次干部换届及搬迁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开展资产和实验室设备及相关物品清点自查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学校将根据干部换届及搬迁进度,组织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对于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或失职失责造成学校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学校将依据《大连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