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类专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申报2023-2025年财政专项三年规划的通知》(见附件1)和20211119日预算布置会上要求,请需要申报2023-2025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类专项的部门,按如下要求填报:

一、申报项目的支持范围和主要内容:

支持范围: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主要内容:购置设备理由、使用方向和预期达到效果、大型设备情况说明、项目预算、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及绩效指 标。

特别注意事项

1.对于单台套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说明相关科学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需求,国内现有同类仪器设备的资源状况(如分布、共享、使用状况),设备功能、技术指标,设备安装条件,技术队伍等配套保障条件,设备预期使用效率,设备共建共享的可能性,国内外同类设备性价比等。

2.请勿申报以下不予支持或不符合资产入库标准的设备。

成套购置windows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不予支持;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低值存储设备不予支持;打印机、复印机、扫描机、相机等常用办公设备,硒鼓、墨盒、纸张等办公耗材,试管、量杯、烧瓶等低值、损耗性强的实验室器材,不予支持;没有实施基本条件的(无安放设备场所或场地的)不予支持,不具备执行条件和环保要求的内容一律不予支持。

二、申报项目的文本内容

1.申报项目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明细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模版见附件2),预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注意数据填写和汇总的准确性。

2.申报2023年项目文本为预算准确的设备申报,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项目费用预算测算资料,数量方面需提供测算过程,单价方面需提供询价记录(三家),若参照以前年度合同或中标价格信息的请提供相应资料,如通过专家论证和可行性评审的,请提供专家论证报告和可行性评审报告。校外专家评审时间一般为5-6月份。

3. 2024年专项一般不发生变化,不需要申报2025年专项仅需填报申报文本,无需佐证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

1.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购置类专项分为教学类、学科类、公共服务类三个大类。教务处负责组织收集汇总各个二级学院的教学类项目(包含研究生教学需求);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组织收集汇总学科类项目;国资处负责组织收集汇总公共服务类及其他项目。

2.各二级学院根据需求一般仅向教务处报送一个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如有学科类项目需求,再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单独报送,内容不能重复。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绩效指标已设置,请认真填写指标值,可根据需要可以增加绩效指标,但不能减少。

4.如申报购买的软件必须要有应用硬件支持,申报购买的仪器设备要有相应的安装使用环境条件和使用设备的专业人员,申请大型和进口设备必须有专项论证报告等。

三、上报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1.上报截止时间:2022318

2.上报方式:请各部门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部门领导签字后做成的PDF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相关联系人邮箱。

3.联系人:

教务处联系人:王祥灵 5735

邮箱:wangxiangling@dlnu.edu.cn

学科办联系人:岳玉莲 5334

邮箱:yyl@dlnu.edu.cn

国资处联系人:闫荣臣 5083

邮箱:gzc@dlnu.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12.13